全部經辦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

  1. 109年,台灣高等法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林○○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辯護,經二審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2. 109年,台南高分院,通保法、妨害秘密等,緩刑:本所擔任某地檢署陳○群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妨害秘密、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等案件進行辯護,雖經法院判決有罪,惟同意諭知緩刑。

  3. 109年,新北地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林○○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4. 108年,台北地院,偽造文書,無罪:本所擔任黃○杰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偽造文書等罪嫌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5. 108年,台灣高等法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黃○○之辯護人,就其所涉上開罪嫌進行辯護,經二審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6. 108年,高雄地院,凟職(洩密),緩刑:本所擔任某調查單位主管劉○冠之辯護人,就其所涉上開罪嫌進行辯護,經劉○冠當庭表示認罪,法院同意諭知緩刑確定。

  7. 108年,台北地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黃○○之辯護人,就其所涉上開罪嫌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8. 108年,台灣高等法院,偽造文書等,不受理:本所擔任黃○杰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偽造文書等罪嫌進行辯護,訴訟中自訴人律師解除委任,法院判決不受理,形同無罪判決。

  9. 107年,台灣高等法院,損害賠償(妨害名譽),勝訴:本所代理黃○昌訴請中○時報就妨害名譽部分為賠償,經一審法院判決中○應為賠償並登三大報半版道歉,中○不服上訴後,經二審法院駁回上訴。

  10. 107年,台中地檢,業務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本所擔任石○公司負責人周○勳之辯護人,就其所涉業務過失傷害部分進行辯護,經檢察官以罪嫌不足為不起訴處分。餘職衛法行政處罰部分亦經台中市政府判定免罰。

  11. 107年,台灣高等法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李○○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辯護,經二審法院判決無罪。

  12. 107年,台灣高等法院,妨害公務,無罪:本所擔任前立委黃○昌之辯護人,就其所涉於318學運期間之煽惑犯罪進行辯護,經二審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13. 106年,台北地院,妨害公務,無罪:本所擔任前立委黃○昌之辯護人,就其所涉於318學運期間之煽惑犯罪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14. 106年,台灣高等法院,兩岸條例,無罪:本所擔任莊○旼之辯護人,就其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件進行辯護,經二審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無罪確定

  15. 106年,台北地院,兩岸條例,無罪:本所擔任莊○旼之辯護人,就其業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之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件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16. 106年,桃園地檢,侵占(告訴代理),起訴:本所代理華○公司對其轄下資深處長蕭○文提起侵占告訴,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17. 105年,台北地院,妨害性自主,無罪:本所擔任李○○之辯護人,就其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辯護,經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18. 104年,台灣高等法院,妨害性自主案件,緩刑:本所擔任孫○○妨害性自主案件辯護人,孫○○係外國人,就其所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辯護,雖二審法院仍判決有罪,然撤銷原判決,但改論以緩刑,使其得以順利返回美國就學。

  19. 104年,士林地檢署,職業安全衛生法,不起訴處分:本所擔任某公司負責人周○興之辯護人,就所涉職衛法案件進行答辯,經檢察官採認而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