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

【提供影音「超連結」予不特定多數大眾是否違反著作權法?】鍾采玲律師 撰


(圖片來源:https://kai3c.com/archives/369)

歐酷網開發的APP「電視連續劇」等APP透過提供外部網站(楓林網、LOVE TV Show等)影音超連結,並連結至YoutubeDailymotion平台,讓使用者可選取觀看「科科公司」享有專屬公開傳播授權的「任意依戀」及「W 兩個世界」,科科公司因此告上法院。歐酷網董事長、前LINE TV執行長劉于遜遭起訴後,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判有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法律救生員認為:
  1. 提供「超連結」使APP使用者點選連結後獲取播放路徑,僅單純為原始已存在之播放連結及路徑提供簡化蒐尋、優化播放之模式,與「公開傳輸」不同
  2. 歐酷網與外部網站之管理者間,無主觀犯意聯絡,且歐酷網與外部網站管理者間亦無相互利用、補充之協力行為,故與外部網站業者間不構成共同正犯
  3. 但歐酷網是否會為外部網站業者之非法公開傳輸之幫助犯,則有疑義。蓋歐酷網既為開發影音APP之業者,對於其提供之外部網站連結負有審核是否違法之義務,其連接之網站包含楓林網、LOVE TV Show,向為著名盜版影音網站,身為專業影音APP開發業者,自應對其所抓取之連結多加審核,否則仍可能構成幫助犯。然若歐酷網能舉證說明其已盡「相當」之審核義務,則不在此限。從而,歐酷網的審核義務高低,即為本案最高法院認定其是否構成犯罪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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