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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為疫情要求房東調降房租?【林宏軒律師 撰】


(圖片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02003041-260402?chdtv)

星聚點KTV去年起受疫情影響業績銳減,三級警戒後更是雪上加霜,開設12年的北市復興館扛不住每月431萬餘元房租,對房東噶瑪蘭興業公司提起「調整租金」訴訟,要求降租至129萬多元,但台北地院判星聚點敗訴。


法院認為:
影響事業營收短收的原因眾多,且會伴隨事業的市場狀況及消費習慣等而有所改變,不能因短期間的短收,就認定「超過契約原有效果足以承受的風險範圍」,且營收減少本來就是長租型承租人承租房屋經營商業所應承擔的各項風險之一。另星聚點要求減租的是去年4至9月租金,不能以今年疫情反溯要求減租,判星聚點敗訴。

法律救生員認為:
星聚點雖提出109年4至9月營業額較去年同期減少之證據,但營收銳減最嚴重之3至4月銷售額為2538萬餘元,租金僅占17%,是否代表其未獲利,並非無疑,且與15年的租期相較,影響期間似乎不大,且星聚點實收資本額高達8億元,具有相當的風險承擔能力,故其請求調整租金不容易成功。又今年5月15日至7月26日三級警戒期間星聚點被迫停業,星聚點應可於110年7月辯論終結前追加請求調整三級警戒期間之租金,而非僅以今年疫情反溯要求減少去年4至9月租金,至於為何星聚點未為追加,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