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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準備好當國民法官了嗎?】林宏軒律師 撰

2020年通過的國法官法於2023年元旦上路,一般民眾將有機會走進法庭,肩負起與職業法官相同的責任,共同審判重大刑事案件,判人生死。那究竟誰可以當國法官?哪些案件適用?國法官又有什麼權利義務呢?制度上又有怎樣的 問題呢?接下來我們簡單討論如下。

● 國民法官會審理哪些案件?

依國法官法規定,2023年1月1日起適用案件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 果」的案件,例如殺人罪,至於「最輕本刑10年有期徒刑」的案件,例如貪污 治罪條例之收賄罪,則預定於2026年1月1日起適用。

● 誰可以當國民法官?
備選國法官基本資格須年滿23歲,具中華國國籍,並於地方法院管轄範圍居住至少4個月以上,但排除特定身分背景或法政軍警等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擔任國法官,例如正副總統、機關首長、意代表、律師、警察等。與被告或被害人有親屬關係或利害關係之人也被排除在外。另外,年滿70歲、公立學校教師、或因養育親屬致擔任國法官顯有困難者,可以拒絕擔任國法官。

● 擔任國民法官有什麼權利義務?

1、若被選任為國民民法官,於執行義務期間,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 司、廠場都應給予公假,且不得因此給予任何職務上不利處分。除此之外,國法官也可依到庭日數請領日費、旅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國法官(包含備位) 每日3000元,通知到庭的候補國法官每日1500元。簡單來說,就是可以請公 假,1天也有3000元可以拿。
2、為了避免國法官日後可能遭報復,國法官的個資均為保密,且一旦有人 意圖影響審判,而接觸或聯絡國法官,甚至有賄賂情形,都將受到刑罰制裁。 3、另外,國法官須全程到庭、參與審判與評議,且嚴守秘密,若有洩漏評議 秘密或有要求賄賂的情形,會受到刑罰制裁。

● 擔任國民法官要做什麼

法官原則上要負責審理、訊問、定罪、量刑四件事,也就是除了全程參與案件審理外,還可以主動詢問被告、被害人與證人,以及與職業法官共同認定被告是否構成犯罪,犯了哪條罪,若判有罪,並與職業法官共同決定量處的刑度。其中有罪判決須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位國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中,至少要有6票以上同意,且6票中至少要有1位職業法官投下同意票,否則就應該判決被告無罪。至於量刑部分,一般採取過半數同意,也就是至少要有5票以上同意,且5票中至少要有1位職業法官,若要判死刑,則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要有6票以上同意,且同意票中至少要有1位職業法官。

●法律救生員評論

1、目前只有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的案件才有國法官法的適用,例如殺人 罪、傷害致死罪等重大犯罪。此類犯罪多半事證明確,審理重點恐怕會落在量刑的部分,有沒有符合減刑事由等,法庭上攻防的重點不再是以書狀表述為主,而是要用口語化的方式搭配簡報讓國法官能清楚、快速的了解重點。另外,在評議時,國法官是否有辦法堅持己見,不受職業法官的意見所影響?還是職業法官只是拉國法官一起背書而已?也備受大家質疑。
2、國法官法採取「卷證不併送」制度,也就是法官們在法庭上才能看到檢 辯雙方所提出的證據,這對律師而言是一大挑戰,因為律師沒辦法事先看到檢察官要使用的證據,而且國法官來自不同的背景,如何用更淺白的語言讓國法官能聽得懂專業的法律概念,進而說服國法官,也是律師需要持續學習的地方。
3、此外,國法官法施行後,審理程序會相當密集,可能需連續開庭3至10 天甚至半個月,會有律師想接此種案件嗎?被告付得起律師酬金嗎?還是都是由法扶律師或公設辯護人承辦?被告真的有辦法獲得實質辯護嗎?最重要的是,被告可能不想適用國法官法的制度,因為上訴二審後,原則上不得調查新證據,但被告是否有拒絕適用該制度的權利?此等問題都值得我們持續追蹤及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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