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民事

【五億高中生墜樓懸案】林宏軒律師 撰


賴姓高中生在父親生前獲贈約5億的房產,5月4日原本該和母親抱著父親骨灰罈進塔,但當天上午,五億男與夏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然而,僅2小時後,五億男就從夏男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夏男謀財害命,主張2人的婚姻無效。那麼,本件究竟有何疑點?2人的婚姻有效嗎?誰有權繼承五億男的遺產?以下我們簡單討論如下。

  • 本案的疑點,整理如下
  1. 10樓墜樓還是低層樓墜樓?
五億男若從10樓墜下,頭部未破裂且遺體周圍無血跡噴濺,僅有右手閉鎖性骨折,似乎不太合理。
  1. 「案發前2人下樓時」及「案發後夏男下樓」為何不搭電梯?
案發前,夏男曾帶五億男回到住處,2人上樓時搭電梯,但下樓時卻走樓梯到1樓,原因有待釐清。案發後,夏男聲稱洗完澡後在客廳找不到五億男便走樓梯逐樓層,因為擔心搭電梯沒有訊號。但若找不到五億男,應該是有通聯記錄,否則夏男上述說法並不合理。
  1. 夏男案發後第一時間未告知與五億男的關係
案發後,夏男在警方詢問時一開始未提及與五億男的關係,甚至假裝不認識,導致五億男差點被當作無名屍處理。
  1. 五億男遺體上的傷痕待釐清
五億男遺體上有嘴上唇內側、頸部瘀青、右手有四處針孔、左手掌壓挫傷等傷勢,若係自殺或意外死亡,為何有這些傷勢,有待釐清。
  • 雙方婚姻有效嗎?
  1. 雙方有結婚真意?
賴母聲稱五億男與夏男只見面兩次,且五億男曾因暗戀女同學而向輔導室尋求諮詢,且夏男係以「處理房地產教學」為由約五億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主張2人無結婚之真意。
  1. 證人有親見親聞雙方有結婚真意?
五億男與夏男是隨便找2明路人當證人簽名,甚至還曾找大樓管理人員,試圖以3千元代價幫忙簽名而遭拒,則該2名證人是否有親見親聞雙方有無結婚真意,也影響雙方婚姻的效力。
  • 誰可以繼承五億男的遺產
  1. 賴母受繼承不得逾200萬元的限制
◎賴母曾2次歸化為我國國籍,但2次都遭註銷,原因都是因為賴母有通姦的行為,不符合國籍法第3條所規定「無不良素行」的要件而遭註銷國籍,因此賴母目前無我國國籍,也無中國國籍。
若賴母父母都是大陸地區人民,即使她放棄中國籍,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她仍會被視為大陸地區人民,並受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的限制,該條規定賴母繼承遺產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之限制。
  1. 賴母繼承200萬元,夏男繼承4.98億元
如果賴母所提婚姻無效訴訟敗訴,且無法證明夏男有故意致五億男死亡的行為,五億男遺產依法由夏男與賴母各分一半。然而,由於賴母所繼承遺產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因此超過200萬元部分將由夏男繼承。
  1. 賴母繼承200萬元,其他4位兄弟姊妹平均繼承4.98億元
若賴母所提婚姻無效訴訟勝訴,或夏男有故意致五億男死亡的行為,夏男即喪失繼承權。又賴母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遺產,超過200萬元的部分,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將由後順位繼承人即姑姑、叔叔和伯伯等4人平均繼承。
  • 律救生員評論
  1. 儘管本案存在眾多疑點,公眾輿論似乎傾向認定夏男涉嫌殺人罪,但目前的事證及推論都只是間接證據,還沒有直接證據能夠確定夏男殺害了五億男,依無罪推定原則,在一審判決出爐前,我們還是要認為夏男沒有殺害五億男。若情況確屬如此,五億男的遺產除200萬元由賴母繼承外,其餘部分將由夏男繼承。
  2. 在面對社會關注的案件時,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似乎常被忽視,例如前法醫高大成對本案的推論及意見,及本案賴母的律師對記者的提問幾乎有求必應,似有不妥。這也導致台中地檢署發出聲明,呼籲相關人士請勿僅憑主觀臆測推論相關犯罪情節,給予司法純淨之辦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