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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綺貞女神人設崩壞?!】鄭深元律師撰


日前添翼創越工作室創辦人鍾成虎無預警在臉書發文,暗指「前女友」兼「旗下歌手」陳綺貞人設崩壞,私下霸凌同事,還任意提高唱酬、違約私接活動等等,一時間錨頭指向陳綺貞「人設崩壞」。
  • 鍾成虎發文

 
  • 本案緣起鍾成虎的「添翼創越工作室」之前與陳綺貞合作,現在合作關係告吹,鍾可否在網路上直接誹謗陳綺貞?
  1. 人設對藝人之必要性,及人設與藝人之真實生活之關係。
  2. 藝人之真實生活,究竟是與公共利益有關,或僅係事涉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鄉民、狗仔是否可公開揭露這方面訊息?
  3. 鍾在本案並非一般鄉民,係與陳前有合作關係之人,可否公開揭露,其責任與一般鄉民相同否?
  4. 雙方有經紀、合作合約糾紛,目前在訴訟中,可否為了訴訟而背棄契約之保護責任?

  • 陳綺貞回應了,但這回應及格嗎?
  1. 陳綺貞透過律師回應:表示雙方契約存在爭議,並指對方多年來未依契約忠實提供經紀服務和結算報酬,陳綺貞認為對方絕口不提契約糾紛的真相,還做出多項不實指控,意圖破壞她的名聲、製造輿論。陳綺貞也要求鍾成虎道歉,否則將訴諸法律。
  2. 此一回應,前訴諸理,並敘說雙方現在訴訟中,誰對誰錯該由法院決定,不是一方即可認定,簡單明瞭,讓閱聽者了解事出有因,因為雙方在訴訟中,所以鍾才口出惡言。
 
  • 添翼創越工作室律師再發聲明:
    添翼創越工作室由安永圓方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指稱 2019 年後陳綺貞在工作過程中配合度降低,態度反覆,還在演藝工作延宕多時之際,要求提高唱酬、版稅及拆分比例,並曾未經公司同意私下參加商演,溝通無果,將委託律師依司法程序維護權益。把訴訟中雙方攻防會講的難聽話都說出來了,似乎不想就此吞下去,戰火繼續延燒。
 
  • 陳綺貞展開溫情喊話
基於友好,直到今年合約屆滿,我才提出返還的要求。我相信你有妥善保管,也相信你不會佔為己有,願意讓她們回到我身邊。我也希望未來你的才華,不管有沒有我,一樣都能繼續被看見,真正的獨立精神,來自對每一個人獨立的尊重。最後再溫情喊話:「小虎,人生中每段關係都有始有終,我知道你的不捨,但我們都要接受我們在感情上,與工作上的關係都已結束的事實,也要請你接受合約屆滿後,我有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這是我確實想要實踐的人生。」最後一段訴諸情感,要鍾認清現實中雙方已不存在感情與合作關係,言下之意,係鍾心有不甘。
 
  • 鍾成虎轉移焦點景指陳欺負同事
鍾另改口指責陳不應該欺負公司同事,並暗指陳綺貞在兩人交往期間會要求鍾成虎只能以她為重:「我們都不年輕了,妳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犯不著欺負任何公司的同事。」希望用違反勞基法、大欺小形成社會壓力。但同事並無一人出來指證,場面冷淡。
 
  • 陳綺貞援軍加入
  1. 吳青峰:「他們用盡了力氣先發制人先說先贏,將自己的一切罪行縫製成一個不透光的束口袋,把線繩交給無知的觀眾」並「勒死他們得不到因此必須除掉的人。非常有意思。
  2. 五月天:「喧嘩之時也許難以聽見所有真相,但我堅信那些堅信都依然美好」。其他像…都有加入戰局,目前似乎沒有人站在鍾成虎那邊的。只能說藝人就是藝人,發文風格與律師生硬的文字完全不同。
 
  • 法律救生員看法
  1. 本案很明顯雙方已在法庭爭訟,此時鍾率先發難,可能是官司陷於不利,想趁機( #metoo運動)搭上便車,讓觀眾想起陳曾經有婚外情事件、欺負同事的不佳觀感,戳破陳的人設,形成對陳不利的言論,進而施壓或和解。但本案完全不是METOO運動,且陳涉當小三那一段事件,當時,鍾、陳二人其實早已分手一年,鍾似乎也沒有權利去評價,並牽強附會METOO運動。
  2. 本文認為,契約雙方有保護義務,藝人的人設與私下的真實狀況對比,本來就是經營演藝事業的重要環節,也是雙方均應保密的範圍,而且屬於私人之間私領域的事務,任何刻意的公開、侵害藝人肖像的行為,就算說的內容屬實,此事涉私德且與公益無關,都可以構成損害賠償責任,而且此一責任不會因為契約關係終止而消失。至於雙方合約上的爭議,本應在法庭進行攻防即可,無由端上檯面供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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